男人骂得起兴,随脚又是一踢,把好不容易就要爬起来的顾即又踹得趴了下去,他大吼着,“丢人现眼,还不给我滚回去。”
如果真的可以,顾即还真想要滚回去,他恐怕已经没有力气直直的站起来,为了不再挨打,他只得乖乖听话,用膝盖当脚,一步一磨,把校服裤子磨成个洞来。
小小的身躯已经不懂什么叫做尊严,他只想回家里去,于是他像是一条狼狈的狗般在地上爬行。
他得回家,那应该是他的家吧,妈妈在世时是,妈妈走后就是炼狱,要将他的血都吸干。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浑身终于有了点力气,得以让他强忍着痛苦慢慢的跪着站起来,但他还是得扶着墙走,不扶着一定会跌倒,再跌倒就可能起不来了。
他眼前一片模糊,只能靠习惯去分辨他的路,脑袋轰隆隆的,像是雷公电母在他的神经里面开大会,眼角和脸颊是火辣辣的疼,现在照镜子一定能看见一张肿了的脸。
顾即无声的哭着,他很想哭出声来,可这些年养成的习惯令他只能发出呜咽的声音,像是被困住的小兽徒劳挣扎。
天色已经暗下来了,男人也不再骂了,那些开门开窗的中年妇女见到了饭点,也都嘟嘟囔囔的关门关窗,于是世界上又没有人理会顾即了。
男人他还有赌约,中年妇女们有自己的家庭,她们的好心只够允许她们为顾即说上两句好话。
街角的路灯还不到亮起来的时候,小小的身影佝偻得像个小老头,走路很吃力,可还是扶着墙弯着腰,一点点往水泥砌成的楼梯口挪上去。
没有人会注意到这样渺小的他。
老槐树因为夜幕的降临变得更加浓郁,将天地都笼罩住一般,红秀路又恢复了平静,有炒菜时油发出的滋滋声,不知道哪家又在训斥不太话的孩子,在这小小的地方,一切都显得生机勃勃。
一个穿着校服的孩子从楼道口走出来,他的脸色惨白,目光一直放在远处的楼梯口,那是顾即刚刚走过的地方,那么刺目鲜明,深深烙进他的眼里。
这里的人有着小市民的所有特性——爱贪小便宜,不爱管闲事,可看见实在太过分的,还是会插手说上一两句。
可就在这小小楼区,所有人对刚刚的暴行都习以为常,这是不对的。
可他又做了什么?他只是远远的看着,头一次目睹暴行的十岁孩子,饶是再心智成熟,也打从心里升腾起恐惧。
他什么都没有做,甚至连求救都忘记了,这会在他人生留下最深刻的一笔——曾经有一个傍晚,他做了最冷漠的人,看着他的朋友被人打得遍体鳞伤,他无能为力,成为了漠视的帮凶。
林景衡,你这样是不对的,顾即是你的朋友,父亲曾经说过——朋友是该保护朋友的。
而你做了什么呢?
你错了,大错特错,他这样告诉自己,很久很久他才收回惨淡的目光,慢慢踱步而去。
月亮不知道何时悄悄爬了上来,给这小楼区镀满莹光,显得那么平和,又那么安静。
第14章 chapter14
处于大城市边缘的小县城夜晚繁星满天,燥热的夏夜依附在大树上的蝉要将潜伏一个冬季的鸣叫响彻整个日夜,天色渐渐晚了,连街头的路灯都颤颤巍巍像要休息。
应该是万籁俱寂入眠之时,老旧的楼房里,却时不时发出破碎的闷哼声,像是努力在忍耐着什么,声音喑哑带着啜泣,紧闭的窗口隔绝了这微弱的声响,所有的痛苦只留给蜷缩在床上小小的一人。
顾即全身浸在冷汗里,他身上的衣服还没有换下来,此时全部湿透了,额头上也都是汗,刘海耷拉着盖上去,看起来又脏又乱。
从下午回到家后他就一直趴在床上动弹不得,他太疼了,四肢像是被什么重重碾过一般抬都抬不起来,还有脑袋更是和灌了铅水一般沉甸甸的,他甚至连去查看自己伤口的力气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