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节(2 / 2)

总之,鬼气森森的阴半死最后等到了一个男人,一个他从没见过,在贫瘠的人生经历里也无法想象的,分外好看的青衫男人。

这个疯子教派里一切从简,静慈大师身为得道高僧,又一向视华袍如粪土。这直接导致了阴半死与公仪竹四目相对时,他身上仍然套着那件沾着发黑发臭血迹,皱成一团又裂了口子的积灰麻袍。

肮脏丑陋又矮小的阴半死,与俊美挺拔且整洁的公仪先生面对面站着,那对比堪称惨烈,给周围的人带来不小的冲击。在场诸人几乎有一半都不自觉地闭了闭眼。

这个被称为公仪先生的男人脸上仿佛天生自带一层华光,俊美到让人不能直视。阴半死缓缓地放下自己抄在胸前的胳膊,有些局促地把手背到身后。他低下头,发觉自己的草鞋破了一个大洞,左脚的大拇趾从洞里顶了出来,露出积着灰垢的指甲。

“……”

公仪竹几百年来一直都长得这么好看,对外界关于他容貌的反应早就不盈于心。他先是和静慈大师寒暄几句,确定了阴半死就是那个要他接手的小孩,便弯下腰问了问阴半死的年龄。

阴半死的声音有点发颤,但还是够公仪竹听清。

“这问题不难。”公仪竹轻轻松松地说:“这孩子正是个念书的好年纪,我可以领他进书院里当个学生。”

一句话敲定了阴半死的去处,公仪竹复低头跟阴半死说:“跟我走吧,平时就念念书,考考试,不用管从前这些事,以后也不用再当人形大补药。天天有肉吃,有果子酒喝,年纪够了还可以找个漂亮道侣——比做和尚强多了。”

静慈大师:“……”

阴半死凝视着公仪竹,他看着这个漂亮男人,很快便意识到这是静慈大师能为他找到的最好去处。他缓缓地点了点头。

阴半死郎心似铁,静慈花了十八天也没说动他一个点头,而公仪竹只用十八弹指就做到了。

他随公仪竹去了书院,很快便凭着药王鼎里的传承记忆在药峰获得了一席之地。他第一年初至的时候还只是个悬珠弟子,第二年就做了药峰峰主。

公仪竹没有骗他,书院是个好地方,宁静得仿佛一方世外桃源。在这里的学子除了好好修炼,学习比试以外的事都不必再想。

书院学子也多数清正弘爱,哪怕对着阴半死那张满是疤痕的丑脸,人前背后都能毫无微词。他们先是叫阴半死师弟,等了解了他在药道一脉上的深厚功底后,又尊称他为学兄。第二年阴半死成了众望所归的峰主,从此满院上下再提及他,不是叫他阴师兄,就是称他为云深峰主。

这等日子何其美好,比起他过往曾经经历的那些,那就岂止不坏,简直如登仙境。

然而江山信美,终非吾土*1——

麻衣教当然不是阴半死的归属,可青龙书院就是吗?

青龙学子入院以来,都要过品行一关,常年养浩然之气,心胸博大,行事宽宏,为人仁爱,三千世界内也是清名赫赫,少数的几个德行不足之辈,显眼稀少得像是上等白米饭里的石头子。

而阴半死却是个少年时期落在正派手里,不管三七二十一,也不管日后可能报复与否,都要先把人脸记个全的家伙。

成了峰主后他掌一峰事务,几次命令下去,就发现了自己和满药峰弟子思维上的南辕北辙之处。

这差别不是出在对药道的了解,只出在好心和坏心。

原本做弟子时,阴半死还能自我欺骗几句,然而等做了峰主之后,虽然还没有师弟师妹怀疑,可他对着自己已经再遮掩不住。

他就像是一棵空心的参天大树,别人看他枝繁叶茂,郁郁葱葱,岂知他不止一张脸比老树皮还难看些许,就连骨子里都被蛀空朽烂,心思里只包着一汪泥水一样的污浊漆黑。每逢阴天下雨,风吹草动,他树荫底下的小花小草未必有动静,他却总要先提心吊胆自我怀疑一番,警惕得像是害了牙疼。

阴半死平生只呆过三个地方,麻衣教虽然口口声声称他为圣子,但手上操持的全是屠夫的活儿。书院弟子倒是言行如一,敬他如师兄峰主,可是阴半死不用照镜子也知道自己配不上。至于人间这地方,他只在没有记忆时在那儿过了几年,和他的距离实在太远了。

不过远也有远的好。

至少阴半死还能隔三差五地跳一跳崔嵬峰,假装自己就是个凡间的散修,不好不坏,灰不溜秋,自作多情地把这片连他姓甚名谁也不知道的土地宣称成自己的归宿。

只在心里悄悄地宣布,也不用跟谁说出来。

就一直这么将就着,直到修为快要逼近金丹。

他早猜到自己心魔浓重,结金丹时怕是要有此劫,故而拿洛九江做了回筏子。

覃昕控诉洛九江调戏于他,阴半死听着又何尝不知道其中必有蹊跷?他只是借此顺水推舟罢了——洛九江能让掌中花半开半合,纯净的简直是个举世难寻的好人。即使两人只有几句话的交情,但对方的可信程度却是板上钉钉。

阴半死把比斗地点定在了崔嵬峰,想着这一场打过之后可以拉洛九江下去借机聊聊。他本没想以此胁迫洛九江,只打算让比斗结果平局了事,然而从他一套针法下去,逼得洛九江把丹田里蜃珠吐下崔嵬时,阴半死心里恍然荡过一句不妙。

此后的事态果然急转直下,完全出乎他的预料。

蜃珠遗失倒不打紧,他虽然自谦蜃珠够买一千个他,但实际上若真把他割肉熬油剔骨头,攒个百十来斤总能赔得起。然而那蜃珠竟然落到一个完全无辜的凡人女孩身体里,有某一刻,阴半死看着那个凡人女孩,就像是看到了幼年时期的自己。

……这一条命,他是赔不起了。

是他枉尽心机,是他咎由自取,他本该明白,从他被掳入麻衣教的那一刻起,就昭示着他将永远最钉在最孤独的高台之上,脚下铺满自己的森白骨骸和鲜红血肉,心里亦翻涌着随时随刻预备择人而噬的乌黑和恶臭。

洛九江的怒气宛如雷霆,炽热的言语又像火焰。然而他内心早已冰封千里,雷霆劈开了雪壳,火焰又融化了浮冰,只有海面下更为巨大的冰山亘古不化,甚至还随着这一场自作自受的戏码变得更为坚实。

当洛九江把那个可以避免他早年厄运的小女孩抱到他面前时,阴半死确实听到了自己心底传来的破冰声音。然而糟糕的是,虽然他心中的某一部分确实如他预料那般缓缓复苏过来,但也好像有另一部分永远的死去了。

他感到释然,相信自己如果遇到的人是洛九江,那过往的一切都会改写;他也同时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默默枯干,因为他心知肚明,无论是洛九江诚挚的许诺和友谊,还是这个将被他带上药峰的孩子,都将是重新加在他心魔之上的枷锁,无时无刻不提醒他逞着一己之私意味着什么。

真正的书院学子是不会像他一样,意图破个心魔都难以启齿,背后弄些算计反倒蠢至作茧自缚的。事情没有变得最糟糕是因为洛九江,而情况变坏则全是因为他阴半死。

有时阴半死审视自己,真是觉得自己不上不下地尴尬。要他因为内心的冷淡防备和恶意念头就一头扎进魔道那边,他觉得不屑;而若让他在书院里做个众望所归的药峰峰主,他又觉得无所适从。每每揽镜自照,他都得承认一遍自己毫无长处,唯有一点自知之明可以聊以慰藉。

他是一个自惭形秽的四不像。

雷声隆隆在他周身作响,脚下的教徒们还在虔诚地吞吃他的血肉,阴半死闭上眼睛,没注意到这些“教徒”膝下也泛起了金雷颜色。他几乎是完全地沉浸入某种空灵而玄妙的境界之中,仿佛有个阴冷嘶哑的声音在他耳边悄悄地问:“共死可乎?”

一起死吗?阴半死扯了扯唇角,他听出了那是他自己的声音。

也许他早就该下这样的决心,只是可惜当初麻衣教里没能给他这样的条件。纵三千界之大,其实也不过能分成三种地点。魔教让他一想就感觉作呕,正道倒不令人恶心,只是让他时常觉得无地自容;至于人间,只是个他一厢情愿的寄托,心里很清楚再回不去了。

然而死亡却那样合适,不会让他感觉到自己格格不入,也再不用令阴半死不知所措,这是个永久的归宿,对阴半死来说再适宜不过。

“可。”阴半死在心中想道:一起下地狱吧。

他隐约明白自己眼前所见所感不过是幻觉幻影,但这些丑恶的记忆和满腔防备又不堪的念头,也值得拿一个阴半死陪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