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随着时间过去,这种机会越来越渺茫,每个世界的时间流速不一样,有可能会差上成百上千倍。
也就是说在这里过上一年,地球已经过了千年,如果有朝一日自己真能找到回家的路,发现那已是千年以后,又将如何自处,会不会看到的只是她们隔了不知多少代的后人。
抑或是她们的坟墓,她们会不会等自己,抑郁一生,孤独终老?
两人拉着行李箱走在宽广的路面上,不远处,一辆窗户涂成黑色的面包车,里面七八道视线紧紧盯着两人。
“是这俩吗?”一个男人粗声粗气问。
“没错,就是大嫂照片发的那两个!”
“这对狗男女还真搞在了一块,倒替咱们省了事。”
“还等什么,快上啊!”
“上个屁,这里是有警察的,没看他们正往外走吗,看看他们要去哪,等远点再动手。”
车子不紧不慢缀在后边,车里七条手持砍刀钢管的大汉目光冰冷,其中一个年轻长发瘦削青年嘀咕了句:“听说那警察有枪,还打碎了龙哥的膝盖。”
旁边的刀疤脸冷冷道:“枪算个屁,咱们直接冲上去,几条刀架他脖子上,他还能翻了天不成?”
很显然,他说的情形很有道理,众人没再出声,车子跟了快有百米,对方向着一家租车公司走过去,司机一踩油门。
林风走在刘依曼的外侧,这是一个下意识的保护措施,忽然他停下来,将旁边的刘依曼推出数米远。
一辆面包车一下旁边刹住,车门轰隆拉开,里边冲出来几个手持武器的男人,刘依曼只感觉身子一轻,身体就莫名其妙横移了五六米远,等看到车上冲下来的人时,脑袋嗡地一声变得空白,担心的事终于生了。
砍刀铁棍呼啸而来,丝毫没有留手的意思,周围所有的人都还没反应过来,林风拨枪,冲着最近的那个长毛脑袋扣动扳机。
长毛经常打篮球,身手很是敏捷,弹跳力很好,这也让他冲得最快,眼见一个黑洞洞的枪口对着自己,他的刀却还在半途,我的刀能比枪快么?
下一刻,就知道了答案,长毛的脸一下凹进去,脑往后仰起,奔跑中的身体带着惯性在地上转了好几圈。
谁也没有注意到地上翻滚的人,因为所有冲上来的人,耳中都回荡着砰砰砰……连续不断的枪响,六个人应声倒地,砍刀铁棍乒乒乓乓落了一地。
司机在里面还踩着刹车和油门,只等着同伴把人拖上来,直接松油门就能离开这里,听到枪声一回头。
就看见窗户外一个黑洞洞的枪口正指着自己,他脑袋瞬间变得空白,这尼玛什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