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柴草根还真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典型庄稼汉,手上握着一个宝,他却不知道,现在别人开价一万,他又嫌多,这样的人,黄雀敢发誓,真的是第一次见到。
刘金银也赶紧过来搀扶起了柴草根,一本正经的说道:“老哥,你信我不?”
“信,俺当然信!”
柴草根一脸的感激。
刘金银说道:“既然老哥相信我,那就好,这玉,它值这个价,它值!”
“它值?它真值?你不会吃亏吧?”一口的荆北口音之下,柴草根还是一脸的老实巴交。
刘金银摇摇头,“我从你这里收过来,再转出去,能赚一千,一千!”
“你赚一千?”
刘金银点点头。
柴草根若有所思,说道:“你赚一千,那是你该赚的,你帮俺转出去了,俺也给你一千,要不,这东西就算九千吧!”
“老哥!”刘金银紧紧的握着柴草根的双手,“我说了,我也是荆北人的半个儿子,你就安心的收下一万吧!”
两个人说了好半天,柴草根才总算答应,黄雀在一旁看的很不是滋味,看来这做生意的人还真是要昧着良心说话,就刚刚那玉,才值一万?打死黄雀都不相信,看着这样憨厚的一个老人,他实在有一种冲动,给他十万算了,可他知道,眼前可不是他做主,做主的人是刘金银,他亲爱的银叔。
刘金银从柜台里面拿出了一万块现金。
柴草根一脸的感激跟不敢相信,揣在了怀里,连数都没有数。
“老哥,这钱你拿好,可要当心啊。”
“这个我知道,财不外露嘛,你放心好了,这钱我还要留着回去给孩子他娘治病呢,等孩子他娘的病好了,我还回倾城来,到时候俺给你们带特产!”
这柴草根,话说的都让黄雀无地自容了。
两个人在十月枫狠狠的算计了别人一顿,可人家呢,却是一腔热血的对自己好,这一对比,黄雀真怀疑自己还是不是人了。
柴草根佝偻着身子,就跟做贼一样的离开了十月枫,走的时候,还不住的道谢,一万块,对于他来讲,那可是他一年累死累活能赚到的血汗钱,一个小小的玉镯能卖一万块,在他的思想里,说天文数字丝毫不夸张。
黄雀看着他的背影渐渐的消失在了凤尾巷的巷尾,这才缓缓的走进了十月枫。
而这个时候,刘金银早已经是奔向了二楼,这天降宝物,总不可能就这样显摆着在门口看吧。
来到刘金银的房间,他好像已经疯了,拿出了放大镜,上下左右,翻来覆去,最后又卷起了自己的袖子,将那红玉死死的贴在了自己的皮肤上,透过红玉表层的透明属性,能清晰的看到人体的脉络走向,一条条的血管带着一道道清晰的纹路出现在了人的手臂之上,人眼就跟能看穿肉体一般。
“血丝,蓝田血丝!”刘金银喃喃的说道。
“你说什么,银叔!”
刘金银激动万分,拿着那红玉又是狠狠的摆弄了一阵子,这才说道:“雀仔,这东西,无价啊!”
越是说这手镯珍贵,黄雀越感觉心里不舒服,要是卖东西的是同样一个奸商,他或许就不会有这种想法了。
“无价之宝?”
刘金银点燃了一根香烟,狠狠的抽了一口,“这手镯上的玉质名叫‘血丝’,是蓝田玉中的一种,民间传说,这血丝玉是人在去世之后所佩戴的宝玉吸收人体的精血演变而成,你想想看,这血丝玉的形成最起码要吸收上百具人的精血演化千年,一个人死后,身上的宝玉被人盗去,再陪葬在另外一个人的尸体之上,接着又被人盗去,又陪葬第三个人,周而复始,整整百具,这需要何等的时光?需要多少的机缘?当然,在古代也有人用养尸之法来炼制血丝的,只不过收效甚微,强拧的瓜始终不甜啊,所以,血丝玉,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无价之宝。”
“银叔,既然这东西这么值钱,那你不干脆多给那个人点钱?”
黄雀说道。
刘金银呵呵一笑,“雀仔,你心好,银叔喜欢,不过钱给多了,反而是害了那柴老哥,懂吗?而这血丝在他的手上,也终有一天会给他带来杀身之祸,所以,一万,不多不少,正合适。”
对于刘金银的这套方谬的解释,黄雀也只能是报之一笑了。
“哎呀!”刘金银又抓起了那血丝玉手镯,说道:“据我所知,这血丝玉虽然被划分为蓝田玉的一种,但是在我们国内,还真没出现真正的血丝玉,一般的都是假冒的,这玉中的血丝也大部分都是用染料染上去的,所谓的血丝玉大多是岫玉假冒,没想到啊没想到,竟然让我刘金银看到了。”
说着话,刘金银又想起了黄雀上午所说的,幸好那肥二半年没开张紧张的大叫,要不然他是死活要夺下柴草根手中这宝玉的,钱买不到,他估计就会明抢了。
“银叔,这东西莫非真是杨贵妃带过的?”黄雀还是很想知道这东西的来历,就再次问了一句。
刘金银晃动着四周铁丝网中间溜冰场的脑袋,说道:“雀仔啊,如果野史上的那个典故是真的,那这血丝手镯,还真的被那杨贵妃给带过,雀仔,最近宫廷中的女人大戏够跑火吧,这皇宫中的那些女人,为了出人头地,还真是无所不用其极啊,有时候,人长的漂亮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还是心计跟手段啊,杨玉环当年能混上贵妃受到唐玄宗的宠爱,那可不是一入皇宫便是如此的,传闻,杨玉环当年是美,可皇宫后院佳丽三千,美的可不少,为了取得唐玄宗的宠爱,杨玉环就买通了当年的皇宫大太监高力士高公公,正是通过这个老太监的帮忙才一步登天的,而当年用来买通高公公的东西就是这无价之宝的血丝手镯!”
黄雀听的面面相觑,“真的假的?”
“真的假的,谁知道呢,不过这蓝田血丝,却是货真价实。”
说完,这老小子又狠狠的盯着那手镯喜不自胜了。
第六章下乡
黄雀一接触这一行,就见识了无价之宝,这小子多少有些不敢相信,只不过话说回来,这十月枫开到现在,也十多年了,真正收到的好东西又有多少呢?要说啊,只能说黄雀这小子福缘非浅,有荣幸的跟这种绝世珍宝来了一个面对面的亲密接触。
刘金银一下午都将自己关在了自己的房间,说是要好好的研究一番这血丝玉的不寻常之处,黄雀忍不住又问道:“银叔,这血丝玉虽说是个无价之宝,可终归是有个价格吧,你准备多少才出手?”
刘金银横了黄雀一眼,教训道:“你小子,我告诉你,这血丝玉多少钱咱都不能卖,你懂不?倾城有猫儿口京城有潘家园,以及西安等地的古玩市场,在这些里面的老字号的商铺有些能够百十年不倒,你知道是什么原因么?就是因为他们有自己的镇店之宝,这血丝玉从今天开始,那就是我们十月枫的镇店之宝。”
说完,认真的看了黄雀一眼,再次说道:“你银叔我啊,也活了大半辈子了,风风雨雨这么多年,对这个世界也琢磨的透彻了,所以,有些东西我明白的很,那是绝对用钱买不到的,这十月枫要继续在倾城立足下去,有了这血丝玉,就如虎添翼了。”
黄雀听的颇为感动,敢情刘金银这老小子心中还是在不断的记挂着自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