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开始把现金从那些小国家转移到国内,短短的时间内就有上百亿美元流回哥伦比国。
但凡是跟着鲍德温做事情的那些大大小小的毒枭们,在哥伦比国有一个算一个,都特别的喜欢大肆挥霍,他们都过着极其奢侈的生活。
各种各样的豪车,私人飞机,世界名种的骏马,什么都玩的起!还有就是各种大型的庄园,别墅,他们都喜欢用这种方式去展现他们自己的财富。
鲍德温特别支持他的人这样做,这都是他的经验之谈,花钱并非是重点,重点是这样可以得到地位,得到面子,得到自己所想要得到的东西。
财富是一种最基础的东西,只有有了财富,人才能在传统的社交活动中获得一席之地。
在鲍德温所起步的城市中,真的是毒品给城市带去了巨额的利润。
因为来的都是有钱喜欢挥霍的毒枭,所以这里的酒店,娱乐场所,那都是非常奢华的,什么室内游泳池,网球场,斗牛场这类设施,随便一个酒店都是标配。
而这座城市还尽是高级住宅区,鲍德温麾下的建筑公司也在不久之前回来他最初起步的地方,建了一栋相当豪华的公寓大楼,这里边都是造价高达上百万美元一套的公寓,甚至是每一个公寓高悬的阳台上都有游泳池!
但是这里但凡涉及毒品行业的人,或者是但凡跟着鲍德温混的人,都可以买得起。
有的是钱!
鲍德温现在的人生理念就是金钱至上,只要有钱什么都ok,只要有钱什么都可以搞定,只要有钱什么问题都不算是问题。
这个世界上没有钱解决不了的问题,这是鲍德温的人生格言。
所以他这个人做事情只认钱,不认人,只要是有利的事情,他肯定会去做!
当然,这里说的这个利可不是那些小利,这里说的利是大利。
鲍德温还从未碰到过用钱无法解决的事情呢,曾经有人找杀手想要除掉他,杀手的枪都顶在了他的脑袋上,但鲍德温用一句话就解决了自己的问题。
他告诉那个杀手,无论有谁花钱想要他的命,他都愿意出双倍要了对方的命。
就这样,这个杀手现如今已经成了他身边的贴身侍卫,除了这个杀手之外,他身边还有多个人都是因为这种情况和关系折服在他麾下的。
鲍德温说美金可以把人给砸死,这话他不只是说过一次,他说过很多次。
事实证明他的话是对的,如果一叠美金砸不死,那就用两叠,两叠还不够就十叠,十叠不够就一百叠,一百叠不够就两千叠!早晚有可以的那一个数字。
托德·鲍德温,用他自己的手段创造了属于他自己的帝国,创造了属于他自己的世界,创造了属于他自己的一切。
而这个家伙将会成为徐云和林歌在美帝国碰到的一个巨大噩梦,一个相当难以解决和搞定的大麻烦。
而鲍德温也同样将要面临自己有生以来最困难的一个对手,因为他会见识到一个用钱解决不了的人,面对一个用钱解决不了的问题。
当鲍德温的金钱杀手锏失去了最终的杀伤力之后,他还能坚持多久呢?
到了那个时候,鲍德温恐怕做任何的挣扎都没有意义了,那个时候他或许会明白一个全新的道理,但鹿死谁手现在尚且还是一个未知数呢。
第007章 顺利进行
虽然现在徐云和林歌以及所有的一切看起来都风平浪静,但实际上这一切都只是暴风雨来临之前的平静罢了。
暴风雨很快就会来袭,这一点没有人比徐云和林歌更加的清楚了。
徐云和林歌提前来到了纽约,完全是因为担心林歌在肉盾面前太长而暴露,让肉盾起疑心。
这样分开的远一些,肉盾就没功夫去质疑了,他的所有精力都放在了去做林歌交代下来的事情上面,这样才能在第一时间给徐云和林歌一个最全面的答复。
不得不说美帝国的一些人为了美金做事的效率相当厉害。
当徐云和林歌来到纽约才下飞机打开手机的时候,肉盾就已经给他们发来了消息,律师已经解决了关于“卡洛斯”的继承问题,需要林歌在一份文件上签字按指纹。
徐云他们决定先找一个酒店住下,然后把酒店地址告诉肉盾,让肉盾把需要他们配合的文件寄过来,林歌处理好之后再发回去,反正他们现在不怕指纹鉴定。
他们走出机场叫了一辆专车直奔高档酒店,这一路上看着纽约的夜色,真的是堪称魔幻。
纽约很美,尤其是那种魔幻的美感更是只会藏在夜色之中。
有人说夜幕降临之后的纽约魔幻而冶艳,妖娆而迷离,这些往往让人捉摸不透却也心驰神往。
夜幕下纽约的建筑被铺上了一片黑金之色,徐云和林歌坐车离开机场的时候,属于这个城市的夜生活才开始降临,对于徐云和林歌而言,这绝对是感受纽约的最好的一个时刻。
无论是灯光,还是建筑,然后是初月和城市独有的韵味组合在一起,这是一片极美的佳境,让人陶醉流连。
“如果不是为了这次的事情,我估计我这辈子都不会去自己花钱住这么好的酒店。”林歌在车上对徐云道。
“就当做是出来享受生活了。”徐云微微一笑。
为了不让肉盾起疑,为了能够顺利联系上洗钱集团的首脑人物,徐云他们需要付出一些代价,若是连好一些的酒店都不舍得住的话,那估计鲍德温连搭理都不会搭理的。
要知道美帝国最昂贵的酒店中,有七家位于纽约!
坐落在距离中央公园均只有一条街的距离豪华酒店价格也是相当不菲的,就算是里面最普通的双人间都要接近一千美元呢,开个套房自然更是贵的离谱。
徐云他们选择的这家酒店原本就是属于鲍德温犯罪集团麾下投资的,所以就更是增加了他们接触的可能性。
他们两个人选了四万美金一夜的套房,这虽然还算不上是世界上最奢华的酒店,但也已经是相当奢侈浪费的人才会住的房间了。
毕竟一晚上敢扔掉这么多钱的美帝人可不多见,即便是在美帝国,敢这么奢侈的一般也都是华夏人,美帝人可没那么有钱,有钱一些的也都挺抠的。
只有华夏那些钱不当钱的土豪们,才能把奢侈发挥到极致呢。
传家人在美帝国必然是不把钱当钱的主儿,所以他们必须选择一个足够奢侈的地方住下,无论住的地方究竟值不值,但钱必须花到位。
毕竟几万块人民币一夜的酒店在华夏大城市都到处都是了,世界第一大城市纽约有几万美金一天的酒店当然是很正常的事情。这地方住的人,没有人会把钱当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