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往前查,帐目上查出的问题更让调查组的人员咋舌。因为早在八十年代,王春生便创立了第一家这样的企业,那个时候这家企业的赢利的流向更简单——几乎所有的利润都用来资助对越自卫反击战中牺牲和致残的战友的抚恤和求助工作了。那些烈士的子女,或因战争致伤致残的战斗英雄的子女,每个月都会收到一笔来自天海的资助,一直资助到他们年满十八岁。其中个别出色的,还一直被资助到了大学毕业,张香兰便是这其中的一个代表。
等这些受资助的孩子们长大成人后,他们有的参了军,有的则被王春生调到天海来工作了。其中有进入公安系统的,也有进入王春生所控制的那个企业的,基本上都有比较好的结果。据调查组初步概算,王春生控制的那些企业资助过的对越自卫反击战牺牲和伤残军人家属的金额达上千万元,总受益人数超四百人。
而等到这些受助对象成年后,王春生所控制的这些企业便不再向他们提供援助,而是转为向贫困山区上不起学的孩子进行援助,间或也会援助那些见义勇为牺牲,或者致伤致残人员。虽然这部分费用不是这些企业利润的全部,但累计下来,这二十多年王春生控制着的这些企业总捐助额已经超亿元,这的确是个令人惊讶的数字。
王春生是一个贪官么?如果说他在前面几个问题上有不少问题,帐目上也不太干净,但在援助烈士子女,求助贫困儿童求学这睦事情上,他的所作所为就让调查组无话可说了。上亿啊!这可不是一笔小钱!一个人能把上亿元钱无偿的拿出来捐出去,怎么也不能算是个坏人吧?甚至在查出这件事来以后,调查组里很多原本对王春生有看法的人,对王春生已经有了几分崇敬之意。再次谈到王春生的时候,总会禁不住叹口气感叹一声。
当然,这些企业的赢利还有一大笔钱被用到了天海公安系统人员的身上,这笔钱的数量也是不少。按相关规定来讲,这种烂发奖金和津贴的行为也是违法和违反相关政策规定的。而且公安系统自营企业并且以此获利,不管怎么说都好说不好听。可是对这个问题,不管是调查组里的人,还是被抽调来协助调查组工作的种纬等人,都觉得这个事情虽然不合规矩,但却是可以理解和原谅的。
长期以来,一线警务人员的待遇偏低这是普遍现象。很多工作在一线的警察每天辛苦的值班值守之后,只会在工资单上见到相当少的一点值班费和奖金。尽管对外警务人员们咬着牙说着什么奉献,社会价值。但辛苦过后拿到的这点钱在社会上却买不到什么东西,更不能让家人看到警察工作带给家人生活的改变,所以要说一线人员没有抱怨和吐槽的情况,那也是不正常的。
天海作为全省治安模范城市,连续数年来保持着低发案率,高破案率,这是怎么来的呢?这可不全是种纬的那个网格化治安管理系统的功劳,这是全市警务人员殚精竭力一天天的查,一天天的警醒值守而守出来的。但这种辛苦的,拼人力的工作方式对一线警务人员的要求是相当的高,如果没有合理的奖励方式和待遇,没有向一线人员倾斜的工资分配方式,这种治安效果根本不可能得到持续和保证。
而工资分配方式向一线倾斜也好,奖励和待遇的提高也好,这都需要真金白银的付出。天海市政府每年确实给公安局划拨了不菲的一笔费用,但这笔费用平摊到全市数万名警务人员的身上,这点钱就有点捉襟见肘了。因此从很早之前就开始,这些公安系统旗下的企业便将大笔赢利都上交给了市公安局,用以补贴一线警务人员的待遇。
诚然,这些大多由退休警察经营和操控的企业总有些利用背后公安资源,在招投标,业务经营方面有些不太见得光,甚至还有些打法律擦边球的事情,但总的来说这种以副业养主业的方式是让人说不出什么的。至少王春生在这些企业上只是安排了些人,但却没有什么直接的证据证明他在其中直接得到了多少多少的利益。仅从这一点上看,调查组工作人员整体都有一种应该对王春生网开一面的意见。
当然,怎么处理王春生不是调查组能定下来的。他只要按照上级的吩咐,把已经基本查明的事实摆出来,然后对王春生采取相关措施就好了。至于将来王春生会受到行政,还是刑法方面的处理,那就是后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