赏味期限(2 / 2)

可爱过敏原 稚楚 2653 字 17天前

这句话把乐知时问得愣住了。

如果今天宋煜不在,他肯定就真的危险了,那么大剂量的过敏原。

他不说话。宋煜又冷冷道:“我不可能一直在你身边。”

“为什么?”乐知时皱起眉望向他。

过敏的危险后果对他的震慑力不及宋煜说出的这一句话。他无法想象某一天之后宋煜不在他身边。

“我以后会天天带着药的,不会再出现这种情况。”乐知时垂下眼,“我真的记住了。”

宋煜并非想要让乐知时一直道歉,一想到今天的状况,他就克制不住情绪。

但沉默片刻,他也没再继续说下去,“吃饭。”他又盛了一碗藕粉,手拿瓷勺一颗一颗把莲子藕粉里的枸杞挑出去,放到另一个碗里。

一起长大,一起度过十一年,乐知时完全可以读懂宋煜的语气,他这么说就意味着这事儿翻篇了。心里松了松,他高兴地嗯了一声,拿起筷子连着给宋煜夹了好多酸辣藕带,“吃这个。”

这是宋煜从小到大最喜欢吃的菜,不需要复杂调味,脆嫩的口感就赛过一切蔬菜。藕带是尚未膨大的藕,手指粗细,白嫩细长,斜切成段下锅同干辣椒爆炒,出锅前烹一圈陈醋,孔隙间吸满汤汁,脆爽酸辣。这种夏季特供的水生菜,过了九月就再也没有,又娇贵,长途运输很难保鲜,很多城市都吃不到。

“要是春夏秋冬都可以吃藕带就好了。”

听着这话,宋煜将那碗藕粉推到乐知时面前,语气没太多情绪:“天天都见到,你就会不觉得好吃了。”

短暂的赏味期限才显得珍贵。

每天都见,就少了新奇和期待。

“才不会。”

他没想到乐知时会直接反驳,眼神中有些讶异。

乐知时带着点孩子的笃定,语气坚定:“我喜欢的东西就是愿意天天吃。如果说为了换花样就吃一些并不喜欢的,有什么意义?最好每天都摆在我面前。”

宋煜筷子一顿,“你不腻吗?”

乐知时犹豫了片刻,没有直接回答。宋煜没继续等答案,自己静静吃饭。

“如果是我最喜欢的,就不会腻。”他把最字咬得很重,仿佛在这是一个深思熟虑后的答案。

宋煜晃了神,猝不及防被乐知时一口塞进一个藕圆,皱起眉,一脸莫名其妙。

“给你吃我最喜欢的藕圆。”乐知时仰着脸看他,和刚来他家的时候一模一样。

那时候的乐知时天天粘着宋煜,什么都不懂,中文也不太会说,但会很直接地用行动去表达。宋煜每晚睡觉前,都会在枕头边发现一些奇奇怪怪的小玩具,有时候还藏到枕头下面,硌着了才知道。

每次宋煜都把这些小玩具拿走,可第二天又会出现在他枕头边。

后来的某一天,洗完澡出来的宋煜正巧捉到“肇事者”,见乐知时踮着脚伸长了肉乎乎的胳膊够到他床头,把小火车和宇航员放在枕头边。

被抓住的乐知时也解释不清,英文里掺着简单的中文词汇黏黏糊糊说个不停。宋煜整理了好久才明白过来,原来他是想把自己最喜欢的玩具送给他,陪他入睡。

当时的他却一口回绝,“我不要你的玩具,我又不是小孩。”

乐知时当时就哭了,可到了晚上的时候,他又拿着玩具对宋煜软乎乎说了一大堆奇怪的英文,告诉他,这个真的很好,这是我最喜欢的玩具。

最后宋煜没了辙,只能留下他的小火车,把宇航员塞他手里,“一个就够了。”

那天晚上宋煜躺在床上,面无表情地摆弄着小火车头,不知触发了什么机关,火车头亮起灯,呜呜呜叫着,停不下来。害他做了一晚上梦,梦里奶团子哭个不停,抱着他不撒手。简直是最可怕的噩梦。

这么多年了,一点没变。

吃完饭,两人撤了桌子,把立在墙角卷好的两个榻榻米床垫拿下来铺好睡午觉。

“高三辛苦么?我听说你们三天就用完一根笔芯了。”乐知时放好枕头躺上去,望向宋煜。

宋煜从架子上拿出一本《国家地理》翻看,“我也才刚上高三。”

好像也是,而且他这么聪明,应该是没那么辛苦的。乐知时望着天花板,他不愿意上高中,现在的卷子都多得做不完了,上了高中他可能会死掉。

过敏和哮喘都没能让他死,做题做死就有点太丢人了。

看乐知时还对着天花板眨眼,宋煜放下杂志命令他:“睡觉。”

乐知时哦了一声,闭上了眼。

见他终于消停,宋煜把夏凉被扔过去,空调温度也调高两度,这才躺了下来。

乐知时闭上眼的样子很乖。那双大眼睛好像是他全部生机的唯一容器,一旦合上,人就羸弱许多,苍白许多,会让宋煜不受控制想到上午他发病的样子。

心情是有存档的,会在一瞬间拉回到某个时刻。

见风长是许多大人对孩子的形容,尤其是许久不见,猛地一见会诧异这孩子怎么忽然间就长大了。但明明乐知时就是和他一起长大的,每一天都在一起。宋煜依旧会这么觉得。

看到这样安静躺着的乐知时,宋煜会忍不住想到他第一次因为过敏住院的样子,也是这么安静,小小一个。

那是六岁的宋煜第一次意识到危险的含义。

“宋煜哥哥。”乐知时突然间睁开眼,猛地侧身转过来,猝不及防和宋煜面对面,距离很近。

正要指责他还不睡觉,却见乐知时一脸天真地发问。

“我第一次过敏是什么样的,你记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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藕带赛高!还有没有吃过藕带的朋友吗,一定要试试,要吃新鲜的!

藕丸也巨好吃~

别太在意乐乐的身高,毕竟是个混血嘛,个子长得快一点很正常(暗示:你们见过初中猛蹿,高中身高静止的男生吗?)

感觉有些读者比较在意称呼。这篇文设定的背景城市是武汉。武汉人说西南官话,语言习惯偏南方,大家都知道北方人多用“哥”、“姐”这种单字称呼,或者加一个名字比如“煜哥”,但南方很少用单字,都是哥哥姐姐这种叠词,发展到普通话也一样,而且这个是不论性别的,我写的时候也比较贴近南方习惯(当然并不代表说所有南方人说话都一样,肯定是不同的,每家每户还不一样呢)

至于为什么叫“宋煜哥哥”,其实乐乐小时候是叫“小煜哥哥”(后面你们会看到)的,但是长大后宋煜嫌弃说太肉麻了,让他改成连名带姓了(有你求着他叫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