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这是我男朋友祝慕森(1 / 2)

十六岁的柳莺明白了父母是靠不住的,十七岁的柳莺明白了男朋友也是靠不住的。

还得靠自己。

没有太多时间留给她舔舐被祝慕森抛弃的伤痛,她开始在学业之外忙于各种兼职,因为她学费和生活费的确不太够。

学费其实还好,她妈给她了的,但生活费她原本以为跟祝慕森在一起她根本不用生活费,她跟她妈说她会自己兼职赚钱只拿了第一个月的生活费,八百块钱坚持了两个月,用完了,现在真的要自己挣了。

运气还算不错,开学的时候她糊里糊涂地被人拉进了一个舞蹈社,舞蹈社当社长的学姐叫安颜,家境也不太好,很照顾她,介绍了她每周末去给中学生补习英文,解决了她的生活费。

每天忙忙碌碌,又有点浑浑噩噩,等她回过神来,一学期已经结束了。

大一的寒假,她没有回家,她怕回家碰到祝慕森,她怕自己好不容易平复的情绪再次崩溃。她跟安颜学姐在外面临时租了个房子,跟她一起天天出去给学生补课。

年三十她是跟学姐在她们租住的那个漏风的小破房子里过的,吃了顿火锅,两人碰杯,学姐祝她早日走出y霾交新男友,她祝学姐早日赚大钱成富婆。

冬去春来,转眼她上大二,除了学业和兼职,她其余的时间全给了跳舞。

说来也很奇怪,她以前从没想过自己会喜欢跳舞,她也不知道自己原来挺有节奏感的,莫名其妙被拉进舞蹈社,跟着学姐们从最基本的学,一年时间而已,她就能跳得很好了,跟学姐们在迎新晚会上跳了一支hiphop的舞蹈,嗨翻全场。

其实她跳舞不为别的,就是找个方式不让自己去想祝慕森,让她把能日子过下去。

还挺有用的,没有空闲去想东想西,结交了不少新朋友,人也开朗自信很多,她心里的伤渐渐结痂不再连呼吸都觉得痛了。

大二的那个寒假,她又照样留在了帝城,又跟学姐一起去打工,不过这次她们不再去给学生补课,学姐有个外校的朋友也是跳舞的,她男朋友是组乐队玩的,听说乐队主唱在圈内有熟人,所以能接到一些小型的演出邀请,她和学姐还有学姐的朋友被推荐去给一些演唱歌手伴舞,一次下来钱b补课的钱多多了。

跟那个乐队的人熟了之后,偶尔她们还跟他们去酒吧类的地方跳。

起初柳莺还有些犹豫,不想去那么复杂乱糟的地方,学姐就笑她香港电影看多了以为酒吧都是黑社会,学姐还专门带她先去考察了一番,她觉得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乱以后才去的。

跳了几场,感觉还不错,反正她们就是跟着领舞在那里凑数而已。

不过,她身材高挑长得好看,还是挺惹眼的,几场下来,不少人打听她,有一次有个醉酒的人在她下场后骚扰她,被乐队的主唱彭遇赶跑了。学姐私下里跟她说彭遇肯定喜欢她,人家长得不错家境也好,让她考虑考虑,她笑了笑,摇了摇头。

跟祝慕森分手后,她的心碎成了渣,对任何人都不感兴趣。

有一天,学姐先去酒吧了,她因为去银行办点事,排队排很久才办完,慌慌忙忙赶去酒吧。她那天犯傻,穿的一双重得要死的马丁靴,她的脚因为走路太多都快断了,但是离她们上台只有五分钟时间了,她问学姐有没有多余的鞋借给她换,学姐说没有。

她哀叹一声,准备就穿着那双靴子上去跳。

“我的鞋借你吧,我穿三十八码,你脚应该跟我差不多吧?”

一双好看的爱马仕球鞋出现在她视线里,她抬头,看到一个陌生的女生,长得特别漂亮可爱,g净秀美,像天使一样。

柳莺看着她怔了怔。

彭遇走过来,“她是我表妹沈歆岚,今天过来看我演出的。”他指着她脚上那双马丁道,“你穿她的鞋吧,不然穿这个你整场跳下来脚真得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