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时刚过,廉伯元带着廉仲琪从外头回来了。
这三年过去,廉伯元吃好喝好,营养也跟得上,身板儿窜出了不少,明明只有十三岁,但却比齐蓁还要高出一头,五官轮廓已经隐隐有廉肃当年的影子了。
今日廉伯元正好不必去先生那儿,就带着廉仲琪出门逛了逛,两人大包小包的买了不少吃食回来,因为记得齐蓁喜欢吃荣安坊的酸梅子,廉仲琪还特地买回来了二两,小脸上露出笑容,讨好的将纸包给送到前头。
这两个孩子不愧是廉家的种,一个个读书都不差,在学堂中每次小测,廉仲琪都是榜首,而廉伯元虽然早就不去学堂了,但能让身为大儒的先生十分满意,若是没有真本事的话,也是无法蒙混过去的。
看着这两个孩子,齐蓁心里头甭提有多骄傲了,直接走上前,拍了拍廉仲琪的脑袋,冲着兄弟俩问:
“我看你们在外面也吃了不少,是不是今晚也不用吃孙氏做的鸡豆花了?”
孙氏是蜀地人,对一些蜀地的菜色也熟悉的很,这鸡豆花就是当地的名菜,所谓“吃鸡不见鸡,吃肉不见肉”说的就是这道鸡豆花。听起来是道素菜,但实际上工序繁复的很,先要用鸡、棒骨跟火腿再加上其他的调料熬上一整日,熬出高汤,隔了一夜之后,再用细纱过滤了其中的油脂渣滓,只要乳白色的精汤,之后再将生鸡胸肉用刀背反复剁成鸡茸,还得用豆粉勾兑,实在麻烦的很。
孙氏的婆家也什么大户人家,偏偏她的丈夫实在不是个东西,不过是个穷书生罢了,又一次去到员外家里头吃到了这道鸡豆花,回来就逼着孙氏学做,不止失败的多少次,孙氏这才学会,现在倒是便宜了齐蓁。
廉伯元不愿意吃这些软软乎乎的东西,但廉仲琪却砸吧砸吧嘴,一副口水都要流下来的模样,这孩子今年不过九岁,比起已经长成了一副小大人模样的廉伯元,现在才到齐蓁胸口的廉仲琪还生嫩的很。
一家人坐在一起吃了晚饭,齐蓁只吃了一小碗鸡豆花,之后又灌了一碗猪蹄汤。
即使猪蹄早就炖的入口即化,十分香糯,但一连吃了三年,这东西再是美味,恐怕是个人也着不住,若不是为了丰盈胸口处的这两团,齐蓁又何苦非要捏着鼻子硬往嘴里头灌猪蹄汤?
好在里头的猪蹄也有美容养颜的功效,齐蓁不吃这东西,孙氏知道了猪蹄的功效,也不敢给家里的几个男孩吃,她自己又舍不得浪费,跟着齐蓁这么吃下来,三年之间也养的丰腴了不少,眼角的细纹消失了些,看着年轻许多。
再加上齐蓁每当做胭脂水的时候,总会剩下一些边边角角的东西,孙氏一股脑的都给收下了,时时涂抹在脸上身上,现在哪里还有刚来玉颜坊那副干瘦苍老的模样?看着好像是换了个人似的,明明已经过了三十了,但走在外面说是二十四五都有人信。
孙氏清楚老板娘的性子,虽然齐蓁从来不为难她们母子,但孙氏却不敢越了规矩,她跟儿子的卖身契还在老板娘手里头呢,一旦自己做事超过了老板娘的底线,恐怕她跟儿子的好日子也就到头了。
现在儿子能跟在小公子身边做个书童,虽然读书远远比不上小公子,但怎么也比她这种大字不识一个的人强多了,看着儿子越长越好,孙氏干活也就更卖力了。
厨房的炉子上还烧着热水,最近天气热,齐蓁又是个容易出汗的体质,要是不天天沐浴的话,她这身上汗津津的,连带着肚兜儿跟小衣都会被汗水打湿,虽然她因为常年用香膏的原因,汗味儿不像常人那么重,但到底也是有些不好闻的。
齐蓁虽然不是高门大户的娇小姐,前世里跟在那老太监身边,那人是伺候在贵妃娘娘身边的,一举一动都比普通的富户还要讲究,齐蓁与那老太监足足相处了十几年,活的讲究细致些也是正常的。
孙氏手上颇有一把力气,提着一桶热水直接走到了齐蓁房中,往木桶中哗哗的倒着,来回走了三四趟,水温才调到微微烫手却又不伤皮肤的热度。
玉颜坊后院里原本也有一口水井,井水自然是要甘甜沁凉些,比起城外的山泉也差不了多少,齐蓁每每沐浴用的也都是井水,再倒上几滴玫瑰油以及两海碗牛乳进去,伸手搅了搅。
孙氏倒了水后识趣的退了出去,她知道齐蓁洗澡时不喜欢别人呆在身边,就不凑上去讨嫌。
正等她要阖上雕花木门时,透过门缝看到了老板娘雪白如同凝脂一般的脊背,远远看去没有一点瑕疵,而且齐蓁还不是那种瘦骨嶙峋的身段儿,她因为天生骨架纤细,虽然人长得也小了些,但却生了一身好肉,莹润丰腴的模样,穿上衣服看不出来,但一脱下来,就连孙氏这个女人都忍不住口干舌燥,怪不得八宝楼的刘老板一直纠缠着老板娘,这样的尤物,又有谁能舍得?
作孽呦!
孙氏一边想着,一边赶紧把雕花木门给关上了,生怕这一幕被别人看到了,这么娇媚的女子,偏偏年纪轻轻的就守了寡,还真是暴殄天物。
齐蓁将身子泡在热水中,伸手轻轻拍了拍胸口跟手臂,仔细清洗干净,之后又伸出一指,顺着胸骨滑了下去,等到摸到了那微微凹陷处后,才轻轻揉按着那处的穴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