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2 / 2)

极品财俊 付麒麟 3519 字 20天前

玉姨娘的声音如往日里一般,冷冰冰的,直接将他刚刚升起的激情,扼杀在了萌芽状态,“你当这飞针是好用的么?它对臂力,腕力,指力甚至于腰部的力量,都有很高的要求,身体素质不达标,是无法习练的。”

“哦。”林敬之的脑袋一下就耷拉了下来,玉姨娘瞥了他一眼,心中有些不忍,又道:“你也不用灰心,等回到洛城后,我会教你一些实用的技巧,只要肯努力,用不了半年,三五个人绝对近不了你的身。”

听到这句话,林敬之的小心肝,才勉强有了些许安慰。

接下来,玉姨娘擦了擦额头上的热汗,当先领头,与林敬之围着小院跑步,林敬之知道现在的自己身子骨不行,必须得经常锻炼,便紧紧的跟在玉姨娘的身后,咬着牙,尽量坚持。

时近中午,太阳高挂当空,因为没有云彩掩遮,很是躁热,林敬之见时辰不早了,便换了身干净的衣衫,领着几名护卫,再次去郑府拜访。

这些护卫自昨夜知道有人在暗处盯梢后,就更加小心翼翼,生怕一个不好,被歹人伤了主子的性命。

玉姨娘原本不放心,也想跟来,但林敬之不在乎什么正妻小妾的,但郑府却不一样,如果他真领着一个小妾上门,是不合规矩礼仪的,而且这是大白天,想来那田机知道他与郑府有交情后,也不敢明着把他怎么样,于是林敬之的劝说下,玉姨娘便留在了小院里。

再次来到郑府,在下人的带领下,林敬之直接走到了郑家一处偏厅。

还隔着老远,他就听到大厅内有人说话,声音的主人他都认得,一个是郑剑秋,另一个,则是昨晚才见过面的少女,郑雪梅。

郑雪梅是高傲的,而且还老是拿话试探他,想要考较他的才华,这让他颇为头疼,所以听到郑雪梅的声音后,他便不自觉的皱了皱眉头,同时心中纳闷,为什么这个郑雪梅竟不顾忌男女有别,又跑来与他这个并熟悉的男子见面。

听到下人通报,说林敬之已经到了偏厅门口,郑剑秋便赶紧迎了出来,一见林敬之,就热情的打招呼,“贤弟,你总算来了,快请进。”

林敬之客气的应了一声,就随着他一起走进了厅内。

今天郑雪梅穿了条粉色的长裙,犹如一朵盛开的梅花,美丽中夹杂着丝丝高傲,腰间一条淡绿色的丝带将小蛮腰勒束的盈盈一握,胸前的突起虽不惊心动魄,但不可否认,那两座峰峦的形状很是养眼。

不知为什么,郑雪梅见他走进了大厅,竟礼貌的站了起来,还挤出了一丝亲切的笑容,这倒让林敬之有些莫名其妙,昨天这个少女不是还很不待见自己么,怎么只是一宿没见,态度竟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

郑剑秋见自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傲气的妹妹,首次对一个年龄相仿的男子微笑,眸子微微一亮,看来这联姻的事情有戏啊,“贤弟,你打算在坚城住几天?”

“实不相瞒,今天下午小弟就得赶回洛城,家族生意上的事情,是一天都离不开小弟的。”林敬之虽然很乐意与郑家交好,但生意上的事情也不能担搁了,此外,他还要尽快去寻上一任洛城屯田管事张嘉商谈开荒地,挖运河的事宜。

“哦。”郑剑秋闻言多少有些失望,在他看来,如果林敬之能在坚城住上三五日,凭他的口才,定能促成两家联姻的事情。

郑雪梅听完林敬之的话后却是眉尖一挑,脸含薄怒,她想不通,才情如此非凡的林敬之,怎么可以张嘴闭嘴的说家中生意上的俗事,文人应该有文人的风骨与傲气,岂能为些许钱财而折腰,想到这里,她强压下怒其不争的愤慨,深吸了一口气,缓缓吟道:“日照香炉生紫烟,遥看瀑布挂前川。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

少女清脆的声音抑扬顿挫,很是悦耳,但林敬之听到后,却是愣了愣神,随即恍然大悟,怪不得郑雪梅对他的态度大变,原来是因为郑剑秋把他剽窃古人的七言绝句告诉了自家妹妹。

以郑雪梅对诗词文学的偏爱,想来很难不对他生起好感,说起来,这个郑雪梅与他家中的霜姨娘,倒是蛮像的,不过霜姨娘虽然同样颇具才情,但却只是个性孤傲,并不像郑雪梅这般盛气凌人!

想起那个喜欢穿一身白衣的霜姨娘,他觉得多少有些对不住人家,毕竟霜姨娘对林敬之的爱,是发自内心,甚至于灵魂的。

同时,他也很是矛盾,如果自己这个鹊巢鸠占的顶替者,去冒领那份刻骨铭心的爱恋,对霜姨娘来说,是不是太过残忍!

盯着林敬之的双眼,郑雪梅把这首足可以流传千古的诗词读完后,双眸中渐渐溢出了一层迷蒙,钦佩之情,也是油然而生,向前踏行几步,她对着林敬之恭恭敬敬的施了个万福,开口道:“小女子昨日与林公子初次见面时,还对林公子的才名不服,想着要比试一番,直到夜间听兄长将这首绝句告之,才知道自己还真是只井底之蛙,昨日小女子若有不敬之处,还请林公子大人有大量,多多包涵一二。”

“雪梅你放心,林贤弟自然是个有度量的翩翩佳公子!哈哈……”郑剑秋闻言一阵大笑,随后还对着林敬之挤了挤眼睛,若有所示。

虽然郑雪梅放低了些许姿态,但林敬之并不想与她打交道,这种官家的女儿,多半是大小姐脾气,前一刻也许还好好的,但后一刻就有可能给你甩脸子看,对上郑剑秋挤眉弄眼的神情,他暗自沉吟,这个家伙,到底打的是什么主意,干嘛要对自己这般热情呢?

因为林家救过他一命?不可能,这个郑剑秋一看就是个有城府的青年人,不经意间,他突然瞧见郑剑秋的眸子里闪过一丝类似于戏谑的暧昧,心中一惊!

好端端的,非要把亲妹妹拉出来一起陪客,难道,他是想……可是,若果真这样,他图的是什么?

林家,如今只是个商人身份呀。

第一百零三章 假冒登徒子

林敬之虽然想不通郑剑秋为什么会有把妹妹嫁给他的想法,但这门婚事,他是万万不会应的。

自穿越到这里后,他一下就有了一妻四妾,五个女人,到如今他还不知道用什么办法,与她们交流,和睦相处呢,哪能再往后院里边填女人。

而且这个郑雪梅一看就知道是个脾气不好的大小姐,性子太傲,并且全摆在脸上,若是真把她娶回家里,那他的后院可就热闹了,到时若真的闹出什么事情来,依着她的身份,就是林老太君要动她,也得先掂量掂量。

娶妻要娶贤娶德,这是起码的条件,若是娶个金枝玉叶回家,连长辈都要顾忌三分,那就不行了,他虽然是个现代人,但论起孝道,可一点也不比古人差。

只是要推却此事,该用个什么办法呢?

思虑至此,他的两条剑眉,深深的皱成了一团,若是郑府要把女儿嫁给他,他一个商人可不敢开口拒绝,不然拂了人家的面子,别说以后帮他对付田机了,能不加入到田机一伙狼狈为奸,就算是不错了。

那么要推拒这门婚事,就只能提前想办法。

看了眼挤眉弄眼的郑剑秋,林敬之眸子一亮,这个家伙既然把妹妹叫来陪自己,那就说明郑雪梅对自己的婚嫁之事,是有发言权的,不然郑家若真有这个意思,直接让他上门提亲就成了,根本没必要让他与郑雪梅接触聊天。

再则,这件事情,是不是郑剑秋一个人的主意呢?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搅黄这件婚事,郑胜应该不会有什么意见吧。

念及此处,他的眼睛骨碌碌转了几圈,计上心头。

既然郑雪梅是有权力拒绝这门婚事的,而且又是后宅的女子,不会影响到他与郑家明面上的交情,那么他完全可以让郑雪梅开口说不,这样一来,问题不就解决了么?

像郑雪梅这样的女子,最讨厌哪种人呢?

必然是登徒子,色狼一类的人,有才华的人,尤其是像郑雪梅这般有才华,偏又年龄尚小,未经人事,思想不够成熟的少女,更向往的是一种精神上的需求与满足,在她们眼里,一首好诗远比一麻袋银子要贵重的多,还有便是爱情,她们固执的认为,爱情是世间最美好的事物,是不能有丝毫瑕疵的。

由于将她们眼中最美好的事物爱情玷污的登徒子,色狼,还有负心汉,就成了她们深恶痛绝的一类人了。

想到了主意,林敬之的行为顿时大变。

他不敢让郑剑秋看到自己的变化,不然定会漏馅,或者真被郑剑秋误会了,搞臭了两家的关系,只有趁郑剑秋不注意的时候,他才会大胆的用目光在郑雪梅的胸前,俏脸,还有那盈盈一握的纤腰上扫来扫去。

随着林敬之暗底下猥琐的目光越来越放肆,郑雪梅终于皱起了眉头,虽然她有些疑惑林敬之前后为何会有如此大的变化,但不可否认,这种色眯眯的目光,她十分的讨厌,片刻后,她见林敬之已经在暗示愿意娶她这样的女子过门,便再也坐不住了。

来之前,哥哥曾开玩笑似的问了一句,说她愿不愿意嫁给林敬之这般有才华的男子,她当时正沉迷于林敬之的诗句当中,自然是含羞带怯的来了个默认,可如今看来,这个男子貌似与她想象中的才子,有很大的出入。

再一次见这个男子,避过哥哥的眼睛,放肆的在自己身上扫来扫去,她恍然大悟,原来这是个表里不一的人啊,怪不得先前还表现的文质彬彬的,这一会的功夫,就背着哥哥化身为登徒子。